时间:2023-06-12 浏览数:次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了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2023 年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内教校安函〔2023〕78 号)有关精神,结合《内蒙古工业大学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现开展全校范围内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试剂(含危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方式:本次集中申报通过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综合业务信息系统”系统“实验室”栏目下“废弃化学试剂处置”模块进行线上申报。
2.待处置废弃化学试剂包装纸箱由学校统一提供,张贴“内蒙古工业大学危险废弃物”标签,按照《关于规范我校危险废物贮存及包装物标志标识设置的通知》要求,完整清晰地填写标签信息,并牢固粘贴在待处置的危险化学试剂包装物上。
特别提示: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新规范将于2023年7月1日起实施,之前的标签将废止。鉴于此,涉及危废处置的尽量在本次清理中一次性申报处置。
3.申报完成后,根据存量情况确定处置时间和方式,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
联 系 人:郝波
联系电话:15024907180
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