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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有关精神,经教师本人申报,中心研究后,决定聘任孙志诚等10名教师为我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督查队伍成员。名单如下。
王威(化工学院)、孙志诚(航空学院)、兰月政(机械工程学院)、张晓慧(轻工与纺织学院)、郭俊文(化工学院)、刘江(机械工程学院)、王利辉(土木学院)、宝呼和(化工学院)、范文学(矿业学院)、孔冬冬(数据科学与应用学院)
以上人员聘期三年,接受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的委托,开展我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受聘人员应在本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向所在单位或学校反映。
受聘人员如果出现如下情况,我中心将解除聘任,不再安排检查工作:
1.本人不愿意接受任务委托的。
2.工作不力或不胜任安全检查工作的。
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