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内蒙古工业大学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成立于2022年,是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及校级测试中心运行管理的职能部门。中心下设实验安全管理科、大型仪器管理科和分析测试室。
实验室安全管理科其前身是2018年学校设立的“综合实验管理中心”,原来挂靠国有资产管理处。内蒙古工业大学现有各级各类实验室172个,其中国家、部委级科研平台5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13个,各类科学研究实验室61个,本科实验室86个,学院科研平台7个,共涉及18个学院(部门)。实验室总建筑面积120661.44余平方米。我校大部分的专业是工科专业,很多实验设备涉及用电、机械等伤害风险,化学化工实验室涉及危险化学试剂的使用,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实验室安全管理任务重,情况复杂。该中心的设立将进一步提升学校的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
大型仪器管理科和分析测试室,其前身为2004年成立的内蒙古工业大学测试中心,面向全校开展测试服务。实验室面积约400平方米。分析测试室是服务我校师生科学研究和实践锻炼的公共平台,现有测试人员4人,职称均为高级实验师,3人具有博士学位。
分析测试室现有电子显微镜及样品制备仪器等大型科学仪器13台套,仪器总价值约3000万元。目前,对外开放的仪器主要有Talos F200X场发射透射电镜、日本电子JEM-2010高分辨透射电镜、日立SU8220场发射扫描电镜和FEI quanta 650环境场发射扫描电镜、日立S-3400N扫描电镜、Thermo Fisher Element2高分辨电感耦合质谱仪和GATAN Model691离子减薄仪等。
实验室安全管理科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建立、完善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实验室安全技术管理和建立实验室安全三级责任体系。
3.负责对全校实验室定期、不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通报有关职能部门,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同时负责配合属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校党委保卫部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整改等工作。
4.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实验室使用的实验仪器设备、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气瓶、气体、辐射性材料的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全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尤其是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化学品的管理,并建立相关管理制度。
6.负责全校实验室危废品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指导和监督各实验室开展危险化学废弃物的分级、分类收集和存放等工作。
7.负责定期开展全校范围内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开设实验室安全必修课或选修课,组织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开展结合学科特点的应急演练。
8.负责建立完善学校层面的实验室教学、科研活动安全准入制度。
9.完成学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型仪器管理科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大型仪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
2.负责建立、完善学校大型仪器管理体系,包括大型仪器购置管理体系和建立校院两级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管理系统。
3.负责对校院两级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的定期、不定期维护和共享数据的收集,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整改落实。
4.负责指导和监督校院两级大型仪器的开放共享工作的推进。
5.负责建立校院两级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并完成绩效考核。
6.负责大型仪器共享平台数据的整理和自评报告的报送工作。
7.负责完善实验管理中心大型仪器设备的测试预约制度并完成相关工作。
8.完成学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析测试室职责
1.负责落实上级关于大型仪器共享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落实上级关于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制订分析测试室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分析测试室仪器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维护工作。
5.负责为客户提供扫描电镜和透射电镜相关测试服务, 协助客户进行样品的电子显微镜分析,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建议。
6.负责组织研究生的电镜操作培训工作。
7.负责组织分析测试室仪器的安装调试、技术验收等工作。
8.积极推进分析测试室仪器设备的对外开放及服务,不断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9.完成学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4年10月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