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5-28 浏览数:次 来源: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提升实验室管理人员专业能力,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内教科函〔2025〕27 号)相关精神,落实年度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任务,推进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专题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5年5月29日(周四) 14:30-17:30
二、培训地点
新城校区明德楼第二报告厅
三、参会人员
1.各学院分管实验室工作的副院长、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管理人员;
2.全校各实验室(含教学、科研实验室)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员。
已参加2025年4月23日线下培训的人员可以不再参加本次培训。
四、培训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政策解读;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核心内容与更新要点;
3.高校实验室分类、分级管理的实施标准与操作规范;
4.实验室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5.针对我校实验室反复出现的一些共性的安全隐患做出工作要求;
6.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做政策解读。
五、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确保相关人员准时参会。请于5月27日(星期二)前,通过OA系统将参会回执(见附件1)发送至实验管理中心航海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波 15024907180
附件1:参会回执
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
附件3: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科信〔2024〕4号)
附件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的通知(教发厅函〔2024〕20号)
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