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9 浏览数:次 来源: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财政厅关于申报2025年教育专项基金项目的通知》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组织召开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和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评估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4年9月14日下午3:00
二、会议地点:明德楼 205
三、汇报人员:院长,院长不能参会的需安排其他院领导参加
四、汇报内容
(一)各学院需要针对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和教学仪器设备分别进行汇报,重点汇报2025利用教育专项资金项目购置的仪器设备。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三)本次调整的调研和决策程序;
(四)安装场地、安装条件、负责人等是否具备条件;
(五)其他需要汇报的事项。
五、论证顺序
每个单位汇报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专家提问8分钟以内,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参会准备工作,确保汇报会顺利进行。
机械工程学院;化工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电力学院;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建筑学院;人文学院;轻工与纺织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航空学院;数据科学与应用学院;新能源学院;智能制造现代产业学院;工程训练教学部;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等。
六、其他
(一)9月13日17:00前将大型仪器设备、教学仪器设备的“信息表”各7份和会议纪要1份(均需要单位盖章和主要负责人签字)提交到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大型仪器管理科宋老师处。
(二)不提交上述材料或不参加汇报的单位,视为不需要进行仪器设备购置调整和入库。
(三)联系人:大型仪器管理科科长宋老师,联系电话:0471-5610646,办公地址:新城校区图书馆丙楼114。
内蒙古工业大学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