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27 浏览数:次 来源: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提升学校内部管理效率,确保科研研究室的命名规范化、统一化,现就研究室命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命名原则:
1. 研究室名称应简洁明了,体现研究方向或专业领域。
2. 避免使用可能引起误解或歧义的词汇。
3. 命名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能够适应未来可能的扩展和变化。
二、命名格式:
上级部门发文或学校发文命名的实验室(中心、平台)等使用发文命名的规范名称;学院自建的研究室名称建议采用“研究领域+研究室”的格式,例如“人工智能研究室”。
三、命名流程:
1. 各实验室负责人登录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综合业务信息系统,通过“实验室安全管理”栏目下“实验室管理”模块中点击“修改(上传责任书)”修改。
2.将本学院的命名结果通过上系统打印,院长签字盖学院章后PDF扫描件通过OA系统发航海。
3. 学校将在本次命名结果的基础上,规范编码,提供到学校数据平台供其他部门共享使用。
四、注意事项
1.科研研究室的新命名必须要有实体的房间。
2.每个房间号必须对应唯一的科研研究室。
3.本次只修改平台中“实验室安全管理”栏目下“实验室管理”模块中的科研研究室名称。
五、其他
1. 请各部门负责人高度要重视此次研究室命名工作,确保命名工作及时顺利完成。
2. 完成时间:2024年8月31日前。
特此通知
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