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6 浏览数:次 来源:
各学院:
学校为加强仪器设备购置管理工作,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制定了《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评估论证实施细则》;教务处制定了《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评估论证实施细则》,科研处公布了《关于对利用科研经费购置仪器设备实行购置计划入库的通知》。单台套价值3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单台套或整包价值5万元及以上的教学仪器设备以及利用个人科研经费购置10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实行出入库管理。
2023年,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牵头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教务处、科研处、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相关部门,分别于4月17日和11月29日先后组织两次学校仪器设备购置项目库调整暨入库工作。各学院通过评估论证的仪器设备均已录入大型仪器购买论证、教学仪器购买论证和科研仪器购置备案三个项目库。各学院购置仪器设备时,需按照下述要求办理出库手续。
一、出库要求
1.未入库的仪器设备不予出库;
2.放置地点要求落实到具体房间;
3.优先级排序、单价、数量等信息与入库信息不一致的,需要作出合理说明,否则不予出库。
二、提交材料
1.仪器设备入库的“会议纪要”和“入库清单”;
2.仪器设备出库的“会议纪要”和“XX年度XX学院XX仪器设备出库一览表”(详见附件1、附件2)。
3.以上材料形成PDF文档提交到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综合业务信息系统的“上传学院论证意见”中;
4.《XX年度XX学院XX仪器设备出库一览表》(Excel版)电子版发给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大型仪器管理科宋银敏。
三、办理出库
1.经核查无误后,大型仪器管理科通过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综合业务信息系统下发《仪器设备购置出库清单》。
2.学院通过综合业务信息系统下载《仪器设备购置出库清单》。
四、联系方式
大型仪器管理科电话:5610646
联系人:宋银敏
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