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4 浏览数:次 来源:
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内容,开展本次安全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24年6月7日,下午15:00
二、培训地点:化工楼三教报告厅
三、培训人员范围
1.各学院分管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领导;
2.学院实验中心主任、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
3.各实验室(研究室)责任人、参与实验教学(研究生)指导教师;
4.所有在安全风险分级为二级以上的实验室,参与科研实验活动的研究生。
四、培训内容
《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指引(试行)》背景下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改进与提升暨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
五、其他事项
参会人员范围不足或者不能覆盖相关责任人的单位,需要在本单位内召集相关人员落实培训会有关内容。
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