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提高我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优化资源配置,推进资源共享,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修订)》(内工大 校发〔2023〕10号)文件精神,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实行有偿服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等6个单位经过调研论证,制定了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收费标准,经中心工作会议审核,请示分管校领导后,同意备案。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
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
2023年12月4日
上一条:关于2024年寒假期间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仪器开放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