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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防范决策风险,推动中心科学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直属高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决策流程
1.参会人员包括中心领导、科室负责同志。事项当事人列席会议。
2.上会研究决定的事项需要提前做好调研,准备好调研材料,在上会前事项当事人应与中心领导进行必要沟通。
3.会议研究过程中,参会人员均需对上会事项发表个人意见和建议。会议记录员对所发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详细记录,同时为方便查询和档案管理,会议事项需通过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综合业务信息系统进行记载。
4.“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通过中心工作会议共同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
5.会议纪要由中心主任签字后存档。
二、决策事项
1.科级干部调整、推荐和任用。
2.人员调入和调出。
3.部门年度预算。
4.年终绩效分配。
5.支出经费预算在1万(含)元的各类项目。
6.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及议事规程。
7.对学院的年终考核评价。
8.需要向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报告的事项。
9.学校安排由中心承担的重要事项。
10.报送上级部门的总结报告。
11.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
内蒙古工业大学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