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全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及校园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国务院安委办等7部门《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等相关要求,切实提升我校实验室安全相关人员的管理能力、规范操作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现将组织我校相关人员参加2026年全区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1.培训时间:2026年9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5:30)
2.培训地点:新城校区明德楼第一报告厅。
二、参训人员安排
1.必须参加线下培训的人员:
(1)各学院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副院长;
(2)各学院实验中心主任或负责全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老师;
(3)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为Ⅰ级、Ⅱ级的高风险实验室负责人。
2.化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新能源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理学院、力学与航空学院、轻工与纺织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需设立分会场、集中组织相关实验人员(包括实验课教师和研究生)在本学院线上参加;其他学院可结合实际,统筹组织本院实验相关人员在线参加培训。
3.各学院要做好考勤记录,会后将参训签到表(格式自定)PDF版扫描件发在分析测试与实验室管理中心航海处备案。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围绕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履职能力提升,重点包括政策、实操、案例、应急四大主题,具体安排如下:
专题一:高校实验室安全政策法规与属地监管标准解读;
专题二:高校实验室重点领域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实务;
专题三:实验室安全应急处置实操与事故预案演练指导;
专题四:智慧安全管理应用与全区高校经验交流。
四、线上参训方式
1.线上直播地址:https://zhibo.chaoxing.com/2000292442019295
2.各分会场学院须提前做好直播调试和组织工作,确保参训人员按时、集中观看培训内容。
五、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认真组织、落实到人,确保应参尽参。请务必于9月10日前确定参训人员并填写参训回执,备注栏注明参会方式(线上、线下),通过OA报分析测试与实验室管理中心航海老师。
2.线下参训人员需提前20分完成入场;
3.各学院要留存好本次培训相关资料(照片、记录和签到表)存档备查,会后将参训签到表(格式自定)PDF版扫描件发在分析测试与实验室管理中心航海处备案。
联系人:郝波 15024907180
附件:参训回执
分析测试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