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规范化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综合业务信息系统(http://202.207.21.84/sygl)”中实验室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现要求各学院对系统内“实验室管理模块”及“实验室分级分类模块”的相关数据进行全面核查、修正与完善。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核对与修正实验室安全系统内容
(一)实验室管理模块
1.实验室基础信息核对
(1)核对范围:系统中现有本学院的实验室(含实训室)名称、实验室类别(本科教学/科研)、实验室负责人(需明确到具体教职工姓名)、所在楼宇房间等信息。
(2)更新要求:
新增:未录入系统的新增实验室需补充完整信息;
删减:已撤销或合并的实验室需删除;
修正:对于该模块中涉及的实验室名称、实验室类别、实验室负责人及安全责任书。
(3)涉及搬迁的实验室
对于已经完成搬迁或预期短期内可完成搬迁的实验室,按照新搬入的实验室录入信息,对于有搬迁计划但短期(6个月)内不具备搬迁条件的,可按照旧房屋数据保存,待搬入新实验室后及时更新。
2.同步安全责任书
因学校机构改革或实验室分管院领导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以及实验室负责人变更,须及时重新签订“学院和所属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并上传信息系统。未发生上述变更的单位,无需重新签订。
(二)实验室分级分类模块
1.实验室安全员与房间信息
(1)核对实验室名称是否与学校统一命名规范一致;
(2)更新实验室所在房间实验室安全员(必须为在职教师)及联系电话。
(3)为确保实验室管理系统数据准确性,请对名下实验室所属楼宇及房间号信息进行核对确认。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①核对房号时,参照“云杰国资房产”系统楼层平面图(详见附件1),不得以现场房间悬挂的房间号牌为准。
②发现现场房间号与系统信息不符时,以国资“云杰房产”系统为准进行修正。
2.分类与分级信息修正
(1)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实施细则》(内工大校发〔2025〕51号),重新核对并系统修正以下内容:
分类:化学类、生物类、辐射类、机电类、其他类;
分级:依据实验室使用的设备、耗材和工艺等情况,通过系统内选择相应的选项(判定项和评分项)来计算实验室安全风险级别。
3.安全风险专项数据修正
以下必填项(系统中已预设下拉菜单选项,请对所有实验室房间选择修改,再直接勾选或选择对应条目,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2):(1)危险类别;(2)防护措施;(3)灭火要点;(4)安全风险点。
二、工作安排
(一)时间要求
截止日期:请各学院于2026年4月3日(周五)17:00前完成系统数据核对与修正。
(二)操作方式
登录“综合业务信息系统”→“实验室管理模块”及“实验室分级分类模块”,按系统指引进行数据编辑、提交。
(三)责任落实
1.各实验室数据须由本实验室负责人逐一核对修正,确保数据与实际运行情况完全一致,且实验室负责人对所提交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员负责全程督促、指导各实验室按时完成数据修正工作;同时需从系统中统一导出(直接从系统页面复制)本学院“实验室管理”“实验室分级分类”模块数据,由对应实验室负责人签字确认,该确认资料纸质版复印件交到分析测试与实验室管理中心备案,原件留学院实验中心存档。
三、注意事项
(一)对于安全风险专项数据(危险类别、防护措施、灭火要点、安全风险点)填“无”的实验室,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员要与实验室负责人进一步核对确认。
(二)该项工作应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版)》的最新要求、结合因新增设备,实验室风险源发生变化,以及在该实验室开展的本科教学或科研项目的风险评估情况,认真完善实验室安全风险专项数据。
(三)实验室负责人指定的实验室安全员必须为在职教职工。
(四)跨学院共享实验室的核查责任:由实验室主要使用方或依托建设学院负责数据核查。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核准范围为开展教学、科研及测试服务等实验实训活动的场所,包括各类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校内实训(试验)基地等。研究生工作室原则上不纳入实验室范畴,若需纳入需由学院自行认定,并在系统中录入该实验室,统一纳入统计口径,避免后续数据不一致。
(二)本次实验室相关数据修正后,实验室需及时根据新修正的数据更换“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实验室门口安全有电子信息牌的无需更换,新数据会在24小时内自动更新。
(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配合完成数据修正,为后续实验室安全管理和考核评估提供可靠依据。
联系人:郝波 15024907180
附件1:房间信息核对方式
附件2:添加和修改实验室信息方式
分析测试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