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部门主页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数据核查修正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3-23   浏览数:次   来源:  

各单位:

为规范化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综合业务信息系统(http://202.207.21.84/sygl中实验室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现要求各学院对系统内实验室管理模块实验室分级分类模块的相关数据进行全面核查、修正与完善。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核对与修正实验室安全系统内容

(一)实验室管理模块

1.实验室基础信息核对

1)核对范围:系统中现有本学院的实验室(含实训室)名称、实验室类别(本科教学/科研)、实验室负责人(需明确到具体教职工姓名)、所在楼宇房间等信息。

2)更新要求:

新增:未录入系统的新增实验室需补充完整信息;

删减:已撤销或合并的实验室需删除;

修正:对于该模块中涉及的实验室名称、实验室类别、实验室负责人及安全责任书。

3)涉及搬迁的实验室

对于已经完成搬迁或预期短期内可完成搬迁的实验室,按照新搬入的实验室录入信息,对于有搬迁计划但短期(6个月)内不具备搬迁条件的,可按照旧房屋数据保存,待搬入新实验室后及时更新。

2.同步安全责任书

因学校机构改革或实验室分管院领导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以及实验室负责人变更,须及时重新签订“学院和所属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并上传信息系统。未发生上述变更的单位,无需重新签订。

(二)实验室分级分类模块

1.实验室安全员与房间信息

1)核对实验室名称是否与学校统一命名规范一致;

2)更新实验室所在房间实验室安全员(必须为在职教师)及联系电话。

3)为确保实验室管理系统数据准确性,请对名下实验室所属楼宇及房间号信息进行核对确认。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核对房号时,参照云杰国资房产系统楼层平面图(详见附件1),不得以现场房间悬挂的房间号牌为准。

发现现场房间号与系统信息不符时,以国资云杰房产系统为准进行修正。

2.分类与分级信息修正

1)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实施细则》(内工大校发〔202551号),重新核对并系统修正以下内容:

分类:化学类、生物类、辐射类、机电类、其他类;

分级:依据实验室使用的设备、耗材和工艺等情况,通过系统内选择相应的选项(判定项和评分项)来计算实验室安全风险级别。

3.安全风险专项数据修正

以下必填项(系统中已预设下拉菜单选项,请对所有实验室房间选择修改,再直接勾选或选择对应条目,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2):(1危险类别;2防护措施;3灭火要点;4安全风险点。

二、工作安排

(一)时间要求

截止日期:请各学院于202643日(周五)17:00前完成系统数据核对与修正。

(二)操作方式

登录“综合业务信息系统”→“实验室管理模块”及“实验室分级分类模块”,按系统指引进行数据编辑、提交。

(三)责任落实

1.各实验室数据须由本实验室负责人逐一核对修正,确保数据与实际运行情况完全一致,且实验室负责人对所提交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员负责全程督促、指导各实验室按时完成数据修正工作;同时需从系统中统一导出(直接从系统页面复制)本学院“实验室管理”“实验室分级分类”模块数据,由对应实验室负责人签字确认,该确认资料纸质版复印件交到分析测试与实验室管理中心备案,原件留学院实验中心存档。

三、注意事项

(一)对于安全风险专项数据(危险类别、防护措施、灭火要点、安全风险点)填“无”的实验室,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员要与实验室负责人进一步核对确认。

(二)该项工作应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版)》的最新要求、结合因新增设备,实验室风险源发生变化,以及在该实验室开展的本科教学或科研项目的风险评估情况,认真完善实验室安全风险专项数据。

(三)实验室负责人指定的实验室安全员必须为在职教职工。

(四)跨学院共享实验室的核查责任:由实验室主要使用方或依托建设学院负责数据核查。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核准范围为开展教学、科研及测试服务等实验实训活动的场所,包括各类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校内实训(试验)基地等。研究生工作室原则上不纳入实验室范畴,若需纳入需由学院自行认定,并在系统中录入该实验室,统一纳入统计口径,避免后续数据不一致。

(二)本次实验室相关数据修正后,实验室需及时根据新修正的数据更换“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实验室门口安全有电子信息牌的无需更换,新数据会在24小时内自动更新。

(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配合完成数据修正,为后续实验室安全管理和考核评估提供可靠依据。

联系人:郝波 15024907180

 

附件1:房间信息核对方式

附件2:添加和修改实验室信息方式

 

分析测试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6323

 

 

 

 

上一条:关于集中申报处置2026年度第二批危废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内蒙古工业大学2026年春季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