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26 浏览数:次 来源: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党委保卫部(武保处)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国庆期间各实验室及实训场所的安全,杜绝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现就我校国庆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国庆节”期间安全工作责任落实,结合“三管三必须”的工作原则,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识别和纠正安全隐患为核心任务,旨在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掌握实验室及实训场所安全风险防范的主动权。
二、工作安排
1.各单位在放假前组织人员对所属各级各类实验室及实训场所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检查III级及以上实验室及实训场所用电、用水、用气基础安全、消防及应急设施安全、危险化学品等内容;对II级及以上实验室重点检查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存量,机电类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强电强磁、激光类、射线类设备的仪器安全状态。
2.检查中发现问题可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需要学校层面解决的问题,向相关部门提交问题报告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要严格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立即停止使用,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3.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假期值班和记录工作,发生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上报本单位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由本单位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假期尽量避免安排高危及过夜实验,如必须安排,须进行完备的实验预判与安全防范并报所在学院(单位)审批。
4.不需开放运行的实验室,须关闭电源、水源、气源等(冰箱、电镜等需要维持电力供应等除外),并随时监控。假期期间确因教学及科研等工作需要正常运行的,需向学院实验管理中心备案(备案内容学院名称,实验名称,所在楼宇,开放运行原因,运行使用时间,运行期间责任人和联系电话)。
5.国庆假期期间部分供热站开始对供热管网进行注水工作,各单位务必检查供暖管道是否存在漏水情况,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及备用钥匙联系人需保证在假期期间通信畅通。
6.各有关单位要立即做好工作安排,严格责任落实,将通知要求迅速传达到各实验室负责人。
联系人:航海;联系电话:15754971346
内蒙古工业大学
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