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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学校仪器设备购置管理,2023年学校组织了2024年-2026年仪器设备入库工作。单台套价值3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单台套或多台套价值5万元及以上的教学仪器设备以及利用个人科研经费购置10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实行出入库管理。学校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项目库更新调整工作。
自从学校2023年实施仪器设备购置出入库管理工作以来,仪器设备购置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各单位论证不充分、不入库等问题,影响了出库手续的办理。
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根据各单位仪器设备购置需求,决定于下学期组织一次仪器设备购置调整暨入库工作。无新增或购置优先级调整需求的,不安排动态更新调整。请各单位做好仪器设备入库前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1.登录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主页,在“综合业务信息系统”→“大型仪器管理”菜单对应模块下填报仪器设备等信息。
2.所有拟购置的大型仪器设备在完成信息填报后,所在单位作为“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并形成会议纪要和入库设备一览表。
3.各单位于8月30日前完成以上工作。
4.未入库的仪器设备,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不予办理出库手续。
二、现场论证
1.会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汇报人员:院长,院长不能参会的需安排其他院领导参加,每个单位汇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3.汇报内容
(1)各单位需要针对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和教学仪器设备分别进行汇报;
(2)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3)本次调整的调研和决策程序(重点);
(4)安装场地、安装条件、负责人等是否具备条件;
(5)其他需要汇报的事项。
4.其他
(1)需要通过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综合业务信息系统填报全部基础信息,并进行优先级排序。
(2)联系人:大型仪器管理科科长宋老师,联系电话:0471-5610646,办公地址:新城校区图书馆丙楼114。
附件1:《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评估论证实施细则》
附件2:《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评估论证实施细则》
附件3:《关于对利用科研经费购置仪器设备实行购置计划入库的通知》
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