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1 浏览数:次 来源:
各有关学院:
按照自治区科技厅对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相关要求,各有关学院请根据《2023年新增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统计表》(附件1)的数据,通知仪器负责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科研基础设施与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完成新增大型科研仪器信息的填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内蒙古自治区科研基础设施与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地址
https://f.nmkjt.org.cn/dykf/nldoRunT.action?handler=webnl.webIndex
二、填写流程
1.进入“个人中心”→点击左侧“资源管理”→选择“仪器填报”→点击主页面“新增”,按提示完成所有信息填写。2.仪器的收费标准应通过学院工作会议纪要和红头文件的形式在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备案。
三、填写要求
1.请于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填报工作。
2.所有新增设备的信息均需通过学校大型仪器管理科审核,未通过审核仪器设备需按要求补充信息。
四、其他
联系人:大型仪器管理科 宋老师
联系电话:5610646
附件1:内蒙古工业大学2023年新增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统计表
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