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16 浏览数:次 来源:
各学院: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开学初安全大检查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检查”工作方案》(党发〔2024〕10号)有关工作要求,现开展我校的2024年开学初实验室安全大检查暨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检查”,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检查安排
1.各单位、各部门、各学院分别对自己所管辖和使用的实验室进行全方位安全自查,根据各自所属实验室情况“对号入座”,参照但不限于《附件2:安全大检查排查指引》有关“三、实验室安全方面排查指引”内容,认真、细致进行自查。
自查完成后填写《附件3:安全隐患排查清单》,经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由联络人统一报请分管校领导审阅、核准、签字。
2.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专家现场检查。在各单位、学院自查的基础上,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安排专家深入实验室开展现场检查,检查问题通过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平台报送,下达整改通知书。
3.校领导根据分工安排及分管领域,根据专家检查发现的问题,组建检查小组带队深入现场实地开展重点检查工作。
4.检查完成后,由各组联络人负责汇总填写《附件5:重点检查安全隐患清单》,经检查组成员签字、组长签字后报送。检查组根据重点检查情况、隐患清单以及所检查单位自查情况形成重点检查组工作报告,一并报送。
二、时间安排
(一)3月11日前,动员部署安全大检查各项工作。
(二)3月18日前,各单位完成自查,并在3月18日下班前按照上文要求报送《附件3:安全隐患排查清单》。
(三)3月18日-22日前,完成校领导带队重点检查等工作,并在3月22日下班前按照上文要求报送《附件5:重点检查安全隐患清单》《附件6:2024年开学初安全大检查暨2024年度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检查”工作报告》。
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