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5-11 浏览数:次 来源: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新购教学、科研类货物归口论证及大型科研仪器查重评议工作,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资源配置,分析测试与实验室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研究制定了《内蒙古工业大学新购教学、科研类货物归口论证暨大型科研仪器查重评议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征求意见稿已面向全校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现予以正式发布。
为确保《细则》中的归口论证联系人制度及以单位(部门)为主体的申报要求有效落地,保障后续工作规范、高效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联系人备案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6年5月19日前,将本单位指定的1名采购论证工作联系人信息(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办公地址),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中心备案。联系人须相对固定,负责本单位与中心的全周期工作对接。
二、规范材料报送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中心将严格执行申报主体制度,仅接收各单位已备案联系人统一报送的归口论证材料,不再直接受理来自学院内设机构、个人或其他未备案人员的零散材料。
三、备案管理与执行
对于逾期未完成联系人备案的单位,中心将暂缓接收该单位以任何形式提交的采购项目归口论证申请,直至其按规定完成备案手续。
四、其它
联系人:宋银敏
办公地址:新城校区图书馆丙座三楼302-2
附件:《内蒙古工业大学新购教学、科研类货物归口论证暨大型科研仪器查重评议工作实施细则》
分析测试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