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6 浏览数:次 来源:
关于集中申报待处置废弃危险
化学试剂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全区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相关会议精神,掌握目前我校废弃危险化学试剂的存量情况,进一步降低废弃危险化学试剂的安全隐患,结合《关于学生返校后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内工大 实验字〔2023〕2号)实验安全检查的有关要求,现开展全校范围内的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试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方式:本次集中申报通过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综合业务信息系统”系统“实验室”栏目下的“废弃化学试剂处置”模块进行线上申报。2022年已经申报但因疫情未能完成处置的,需要重新申报。
2.填报后的待处置废弃化学试剂张贴“内蒙古工业大学危险废弃物”标签,标签由学校统一提供模板,按照《关于规范我校危险废物贮存及包装物标志标识设置的通知》要求,完整清晰地填写标签信息,并牢固粘贴在待处置的危险化学试剂包装物上。
3.申报完成后,根据存量情况确定处置时间和方式,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3月6日
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