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2 浏览数:次 来源:
各单位:
自2023年2月24日起,学生将分批次返校,学生返校后将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和研究工作,为了确保开学后实验室的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主体
1.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内工大校发〔2021〕27号),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将安全责任落实落细。
2.各学院、直属单位(研究所、中心)要结合本单位实验室工作实际,制定符合本单位的学生返校后实验室安全管理和问题处置预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
3.因机构和人员调整等没有落实安全责任人的,在学生返校前落实安全责任人。
二、安全检查、卫生清洁与消毒
1.学生返校后,以课题组和实验室等为基本单位,开展一次集中安全检查、卫生清洁。研究室和实验室直接安全责任人须和学生同在现场,指导返校学生开展卫生清洁工作。
2.重点检查用电用水基础安全、消防及应急设施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加热及制冷装置安全等内容。
3.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实验废弃物及时送出,无垃圾堆积现象。
4.实验室应以卫生清洁为主,减少非必要的消毒。精密仪器及其所处的环境等切勿使用含氯的消毒剂,确保仪器设备安全。使用消毒剂应注意安全:不要混合使用;使用酒精消毒剂应远离火源,并注意用后通风;使用含氯消毒剂应做好个人防护,同时要注意仪器设备金属表面腐蚀问题。
5.检查发现的问题可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无法立整立改的,需制定整改计划;需要学校层面解决的问题,向相关部门提交问题报告。
三、其他
1.学生进入实验室后,研究室和实验室直接安全责任人对学生面对面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教育。
2.对于长期停机的设备,开机可能产生的危险要有预判,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接通电源及开机时要求实验室责任人现场监督。
3.配置好的化学试剂和实验材料等,确保处于安全状态,在打开瓶塞和包装的时候要注意安全。已经过期需要处置的危险化学试剂等材料,要贴好标签,不得随意丢弃到垃圾桶等处,规范处置。
4.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检查的有关要求,各单位需要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并记录存档。
5.学校将安排检查人员对重点部位、重要危险源进行现场检查。
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