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部门主页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寒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内工大 实验字〔2022〕3号

时间:2022-12-12   浏览数:次   来源: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和学校领导对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为了做好2023年寒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实验室不发生安全事故,请各单位在放假前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到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将安全责任落实落细。

二、工作安排

受疫情影响原因,本次检查以学院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所属实验室的特性开展检查工作。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1.各单位对所属各级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自查。重点检查实验室用电用水基础安全、消防及应急设施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加热及制冷装置安全等内容。

考虑到冬季天气寒冷,务必检查窗户是否关严,以免发生暖气和供水管道冻裂。

2.突发疫情后部分实验室和研究室的师生紧急撤离,实验室应急性关闭,部分实验室可能没有来得及做好安全措施,鉴于此,如果有必要的话,实验室责任教师在符合学校疫情防控条件的前提下入校对所负责的实验室进行整理,断开可以断电设备的供电,关闭钢瓶气路等,消除安全隐患。

3.检查过程发现问题可立整立改的,立即整改并留出整改记录。需要学校层面解决的问题,向相关部门提交问题报告。整改期间,要严格落实安全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4.放假前和开学前针对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工作属于常态化例行工作,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合理安排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工作记录。

联系人:郝波;联系电话:15024907180

                                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

                            2022年1212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2023〕1号

下一条:关于集中申报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试剂(废液)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