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1-18 浏览数:次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新购教学、科研类货物的采购论证工作,提升资金使用效益,避免仪器设备重复购置,促进资源开放共享,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货物类采购论证实施办法》(内工大校发〔2025〕73号)、《内蒙古工业大学新购大型科研仪器查重评议实施细则》(内工大校发〔2025〕28号)等文件精神,分析测试与实验室管理中心将于2025年12月组织开展2026年度新购教学、科研类货物归口论证暨大型科研仪器查重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证范围
(一)归口论证范围:各单位计划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其他各类资金采购的,单台或批量预算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教学、科研类货物(机械设备、化工设备、电气设备、通讯设备、仪器仪表等)。
(二)查重评议范围:同时满足上述归口论证条件,且单台套价值在30万元及以上的科研用途仪器设备。该类设备将在本次会议中同步完成归口论证与查重评议。
二、材料提交
(一)截止日期:2025年12月1日
(二)申购单位须在截止日期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大型仪器管理科。逾期未交或材料不全者,将不予安排本次论证。
1.《内蒙古工业大学货物类采购可行性报告(送审稿)》(附件1,纸质版,需用印);
(注:用于查重评议的大型科研仪器,须同步完成线上“大型仪器查重评议”模块填报,并提交纸质版电脑截图作为附件)
2.《内蒙古工业大学货物类采购用户专家意见表》(附件2,纸质版,需用印);
3.相关会议纪要(纸质版,需用印);
4.《新购教学、科研类货物与大型科研仪器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5.其他必要的支撑材料(如市场调研报告、技术参数说明等,可选择性提交)。
三、现场论证与评议安排
1.会议时间:计划于 2025年12月1日—10日期间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新城校区图书馆丙座三楼会议室。
3.汇报人员:原则上由院长或项目负责人汇报。院长因故无法参会的,须安排其他院领导代为汇报。
4.每个单位汇报及问答时间共计8分钟。
5.汇报内容:
(1)采购必要性;
(2)使用效益预测;
(3)安装与运行条件;
(4)同类设备现有情况(分布、共享、利用情况及年平均有效机时);
(5)新旧设备匹配性
(6)开放共享方案与可行性;
(7)安全建设与使用措施;
(8)实验技术队伍配备情况。
四、论证结果的应用与复核
1.对于通过论证的项目,经分析测试与实验室管理中心核定后,形成正式文件报送至计划财务处(采购计划管理中心),作为后续采购执行的依据。
2.对于需修改或不予支持的项目,中心将说明具体理由,申购单位可根据意见决定是否申请二次论证。如需组织二次论证,所产生的相关专家费用由申请单位承担。
五、重要说明
1.合并评审:为减轻各单位负担,本次归口论证与查重评议采用“一次会议、双重评审”模式,申购单位无需重复准备和参会。
2.严格时限:请各单位严格遵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逾期提交的项目将顺延至下一批次(原则上为2026年3月)进行论证。
3.专家费用:根据“谁组织谁负责”原则,本次论证会产生的校外专家费用由分析测试与实验室管理中心承担;各申购单位自行组织的用户论证专家费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六、其他
联系人:大型仪器管理科 宋老师
联系电话:5610646
办公地址:新城校区图书馆丙座三楼302-2。
附件:
1.《内蒙古工业大学货物类采购可行性报告》
2.《内蒙古工业大学货物类采购用户专家意见表》
3.《新购教学、科研类货物与大型科研仪器汇总表》
分析测试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