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21 浏览数:次 来源:
各学院: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以下简称《基本标准》),现对我校购入的X射线衍射仪、X射线荧光仪、工业用X射线探伤装置、X射线检测装置(测厚、称重、测孔径、测密度等)等射线装置其国内生产单位或者进口产品的国内总代理单位是否完成备案登记情况进行清查,如果完成备案登记需要提供备案登记结果的复印件。对于未完成备案登记的,我部门将会同使用单位进行备案登记或办理许可证。
备案登记表清晰扫描后生成PDF格式文件发到实验管理中心航海老师OA中。
联系人:郝波
联系电话:5615175
完成时间:2024年3月21日
附件:《射线装置分类》(环境保护部2017年第66号)
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