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部门主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工作动态

关于集中申报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试剂(废液)的通知 内工大 实验字〔2022〕2号

时间:2022-09-28   浏览数:次   来源:  

       2020年以来,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了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必须按产生单位每年度进行申报并严格了处置审批程序。

为了进一步降低我校各实验室和研究室废弃危险化学试剂(含废液)的安全隐患,掌握目前我校废弃危险化学试剂的存量情况,现开展全校范围内的待处置废弃化学试剂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范围:全校所有存放有废弃危险化学试剂的单位。

2.申报方式:本次集中申报通过“综合业务信息系统”系统“其他业务”栏目下的“废弃化学试剂”模块进行线上填报。

http://219.225.215.69/gzc/login.asp

3.填报后的待处置废弃化学试剂要分类存放,粘贴“内蒙古工业大学危险废弃物”标签,标签由学校统一提供(到图书馆丙楼103房间领取),利用细的不可擦“马克”笔完整清晰地填写标签信息,并牢固粘贴在待处置的危险化学试剂包装物上。

4.本次废弃化学试剂的处置由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组织申报、流程审批、集中回收和处置等工作,坚持“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

5.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2930日。

6.申报完成后,根据存量情况确定集中回收和处置时间,在处置完成前,做好危险物的安全管理工作。

联系人:郝波

联系电话:657716115024907180

 

 

                       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

                          2022922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3年寒假前全校实验室 安全检查的通知 内工大 实验字〔2022〕3号